送一本悬疑小说?那家伙应该会吐槽说她简直就是帮她自己买的。
琢磨了半天,卿生结果在网上买一堆莫勿喜欢吃的零食,她不喜欢零食,应当不会遭受“假公济私”的质疑,而且零食嘛,怎样也不至于让人误会,想到“误会”两个字,卿生皱了皱眉。
或许,她真的应该考虑搬家?
她无法忘记那个夏天,听说那两个女人跑去仁爱闹事,她心急火燎赶去花圃,到了花圃才知道妈妈已经被送院急救了,她知道莫勿的妈妈其实不喜欢她,但她从来不介意,因为明知这不是她的错,莫勿妈妈不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闺蜜情”,这是她没有办法解决的矛盾。
她不会干扰莫勿的生活,其实也不必在意莫勿妈妈对她的感观。
但现在,他们都已经成年了。
生活的交集不可能再像少年时期那样无关紧要,就算她和莫勿其实仍如从前,但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可避免会成为他人的困扰,比如莫勿妈妈,比如莫勿日后的女友。
得比过去更加小心的保持距离。
卿生还一点都不想和莫勿妈妈打交道,她不能原谅莫勿妈妈对她的妈妈造成的伤害,莫勿妈妈现在已经知道她住在了这里,如果她还不“识相”,说不定这又会成为那两个人攻击妈妈的导火索。
但卿生不知道她现在如果搬家,会不会引发意外,比如退租这套房子,但这里仍会成为她从百年后穿越回来的落脚点,那可就麻烦了。
或者是,这套房先不退租,但她另租一套房先经验证?
卿生到窗前,看着窗外一片璀璨的霓虹光影,她知道自己是不舍的,但其实并非没有心理准备,人生就是这样,随着成长生活里渐渐会有更多的人进入,哪怕爱情不可信,事实上却只有两个相爱的人才可能长相厮守,最亲密的关系,永远不可能是普通朋友之交。
她虽然没有去爱的能力,但莫勿是具备的。
所以终难免的是有一天,她会渐渐的淡出莫勿的生活,也许他们隔上一段时间还会见面,偶尔也能在微信上聊两句,莫勿想跟人吐槽生活的时候会想起她,仅此而已。
卿生是再不愿让自己成为莫勿的困扰了,她不应该成为莫勿和父母,以及伴侣之间的矛盾。
那就开始着手准备吧,有的事,她想她和莫勿都应该习惯和适应。
这一晚许卿生梦到了过去,她把那张写着“莫误卿生”的纸条小心的蜡封在玻璃瓶里,埋藏在银杏树下,她在银杏树下站了很久,银杏叶被冷霜染黄了,她才离开,她看见莫勿仍是少年模样,骑着单车风驰电掣的和她擦肩而过,他们往不同的方向,仿佛谁也不认识谁。
她把隐密的心事藏起来了,所以很多事就注定会改变。
卿生在梦里和少女的她挥手告别。
一觉醒来,又要准备穿越,卿生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担心是否将要面临危局了,事实上她也的确没有面临危局,失重感刚过去,她就看见了一个陌生男孩——说陌生是不确切的,因为卿生见过他,他曾出现在沈嘉木和冉秋鸿的通话记录中,是冉秋鸿的同居男友。
“你好啊,和秋鸿姐一模一样的小许姐,正式认识下,我叫郝风雷。”年轻男孩展开了他热情的怀抱。
卿生非常不习惯这种“认识方式”,她只点了点头:“你好。”
“天啊,百年之前的美女都这么保守的吗?我以为要千年之前才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郝风雷夸张的耸耸肩。
“别耍宝了,说正事!”沈嘉木跟卿生说:“关于你的情况我已经简单跟他说过了,关于他的情况你听他自己说吧,我现在脑子有点乱。”
据卿生观察,沈嘉木其实是嫌郝风雷有点烦。
郝风雷一头栗色的短发,用皮筋扎起一小撮,是个五官精致的大男孩,很有玩世不恭的气质——和沈嘉木风格迥异。
“昨天的事我得先跟小许姐道个歉了,我是真没恶意,就是觉得发生的事太奇怪了,我有点不敢先暴露身份……我还是从头说起吧,我跟秋鸿姐根本不是恋人,我是她雇请的工作助手,但秋鸿姐说这件事不能声张,所以谎称我是她的同居男友。
秋鸿姐一直在研究穿越时空的科题,我一直在协助她的研究,但十二月的时候,她突然把我支开了,她让我回国,没跟我说原因,我当时还挺生气的,科题已经取得了极大的进展,她突然就过河拆桥……”
郝风雷见沈嘉木瞪着他,立马奉上笑脸:“当然,我昨天听嘉木哥说了秋鸿姐的失联的事,现在已经不气了,秋鸿姐支开我也是为了保护我。
就在今年1月底的时候,我又收到秋鸿姐发给我的信息,让我找嘉木哥借钱……我虽然手里是缺钱,但跟嘉木哥根本就没有交情,我哪好意思找他借钱啊,但秋鸿姐从来不干没有意义的事,我就想她这是在暗示我来找嘉木哥。
以前秋鸿姐跟我说过嘉木哥的联系方式,说嘉木哥是她的紧急联系人,但我一回国,当时还有点怨气,就把嘉木哥的联系方式不小心删除了,我花了不少时间才打听到嘉木哥的住址,本来想直接登门的,就发现了小许姐。”
“你知道我不是冉女士?”
“瞒不过我的眼睛。”郝风雷得意的一挑眉:“我可是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而且天资聪颖,否则哪可能光靠自学就能成才受到秋鸿姐的赏识?小许姐你的很多微表情都和秋鸿姐不一样,别的人可能分不清你俩谁是谁,对我却没有难度。
我当时就觉得挺奇怪的,因此没有立即现身,我跟踪了你们一段时间,我发现每天下午三点前,你几乎和嘉木哥形影不离,但三点后你却再没跟嘉木哥外出过。
所以昨天下午快到三点时,我才现身,果然被我亲眼目睹了小许姐的穿越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