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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2页)

大概也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将积淤的过往尽数呕出。

第41章不听话的狗

“那年春天,我刚转学到实验中学,第一次去麦田写生。”谷知春颧骨处仍有泪痕,“就遇上了非晚。”

桑家从国外认回来的二少,刚满十四岁,也在实验中学上初中,谷知春经常看见他从桑氏那辆接送桑榆上放学的劳斯莱斯里出来。小少爷相貌标致,个子挺高,整日背个书包屁颠屁颠跟在哥哥桑榆后面,桑榆书包上的挂饰也比他有存在感些。

桑非晚中文不好,一口脆皮普通话滑稽非常;倒是逢人就笑得热情,露出洁白的八颗牙。桑榆一开始对这个来路不明的野种弟弟不爽,可每次窝着的一包火迎上那对笑眼,就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哥哥的千思万绪最终化为一句“非晚别总对着别人乐,地主家的傻儿子啊你”。

弟弟则腼腆端起唇角表示接受,但很快左耳朵进右耳多出,只是将哥哥黏得更紧。

三月,恰逢艺术班每年春天的写生活动,桑非晚看到桑榆收拾刮刀画板,嚷嚷着要和哥哥一起去郊区。死缠烂打抱大腿了好几天,桑榆终于松口。

春日的麦田风景极好,微风所到之处,青白的小麦花翻涌如浪。连天花海中,桑非晚将十四年来最灿烂的笑,奉献给了一个穿校服的阴郁少年。

少年觑了觑眼睛。

好神奇,地主家傻儿子的笑容像道热流,冲散了他眼前的雾气。

绿色涟漪一圈一圈,清晰地漾上眼中,亦漾进心里。

紧接着,顾知春看到同自己“主人”桑榆一模一样的面庞,他一怔,明白了来人是谁——傻倒不一定傻,家里有地是真的。

缓了片刻,谷知春抱着某种邪恶的念头,走上前问桑非晚,要不要做自己的模特。

“反正我的画都是为桑榆画的,拿他弟弟练练手也不算过分。”谷知春面色微妙,喜悦和厌弃同时浮在唇角,“学校里人人皆知非晚是桑榆的软肋,一开始我只是想抓住软肋,让桑榆收敛一些。基金会于我有恩,但是他……”

谷知春生长在肃城福利院,但天生骄傲要强——在绘画天赋和眼疾同时被发现后,他毫不犹豫地将后者关进潘多拉之盒,又用勤奋和汗水给盒子做了美丽包装,换来了在油画界的初显锋芒,以及被实验中学基金会看上的机会。

“当时基金会和桑氏来福利院,看中了好几个学画的孩子,我知道后几乎是使出浑身解数,拼命画出好的作品,在院长面前露脸刷好感。”谷知春深吸一口气,摇头苦笑,“最后一次‘面试’时,桑榆也到场了,我提前从院长那儿得知消息,还特意制造出和他偶遇的机会……好让他能记得我,选择我。”

自傲的暗面是不甘心。他从小便知道自己与福利院里那些庸常甚至蠢笨的孩子不一样。

小树苗为了不像野草那样在泥地中枯死沤烂,必须献祭自己的根茎花叶,甚至尊严。

谷知春嗤了声,回想起福利院的环境——一群表面天真的稚童,却十分明白“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道理,吃顿午餐,人人都要给碗里多争一块肉,每个人对机会都相当敏感。

“我知道,桑氏的基金会这会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机遇,能够改变命运的机遇。”

常言道命运会为聪明又勤奋的孩子打开大门。谷知春很快收到来自院长的好消息,自己顺利被桑氏选中,可以转学去肃城实验中学,念最好的艺术班,继续绘画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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