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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七零极品小姑子2(第1页)

1973年6月21日,夏至,星期四。

下午,宁安在平阳机械厂工会办公室摸鱼。

她现在20岁,机械厂工会小干事,工作不忙,喝茶看报。

这份工作,是她因公殉职的父亲裴学智用命换来的。

原主的父母都是平阳机械厂的职工。父亲裴学智原来在后勤部门工作,母亲夏兴华在技术部工作,是一名工程师。

1959年,全国闹饥荒,裴学智走南闯北的张罗粮食,要帮钢铁厂的职工们渡过难关。就在他带着一大车粮食回来的路上,遇上了劫匪,裴学智和当时押运粮食的同事们奋起反抗,粮食保住了,他本人身受重伤,没抢救过来。

那一年,原主6岁,裴东骏12岁。

他们失去了父亲。

感情上受到重创,但是日子并不难过。

裴学智是因公殉职,机械厂给了抚恤金,还承诺厂里每月支付两个孩子各12元的抚养费,直到他们成年,夏兴华有正式工作,工资还不低,厂里领导和身边的邻居们也给了很多照顾。

机械厂还给裴东骏和裴宁安留了工作名额。

1963年,16岁的裴东骏高中毕业,选择参军。

那时候高考还没有中断,夏兴华问他:“想好了吗?你可以参加高考上大学,也可以直接在机械厂工作,那两条路都比当兵要轻松一些。”

裴东骏坚定地选择了当兵,他有一个英雄梦。

夏兴华不是那种会掌控孩子的母亲,裴东骏做了选择,她做的就是支持。再说了,当兵也很光荣。孩子有自己的梦想,总归是件好事。

她卖掉了机械厂留给裴东骏的工作名额,把卖工作的钱给了裴东骏。她也不是个死板的人,工作名额是她丈夫用命换来的,她不会因为裴东骏放弃工作就免费还给厂里。

她也没要过裴东骏的津贴,用她的话说,她自己有工资,厂里有补贴,她和女儿的生活没有任何困难,还没到需要儿子孝敬的时候。

裴东骏去参军的时候,原主10岁。此后10年,他们兄妹俩就是几年见一次面的关系,感情也没有太深。

原主16岁高中毕业就进了机械厂工作,已经摸了4年的鱼了。

她是职工们看着长大的孩子,在机械厂超级吃得开。

要不是因为裴东骏和赵春兰的糟心事,夏兴华被他们气出了脑溢血,不治身亡,原主要帮母亲讨公道,也遭遇了意外不幸去世,她这一辈子都会顺风顺水,消停的当条躺赢咸鱼。

唉!都怪这两个脑残!

宁安是大前天来的,那一天,裴东骏刚刚到了陈爱国家,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她其实有机会阻止这一切,但是为什么呢?

原主又没这个要求。

而且,赵春兰想要逃离泥潭,这本身没什么问题,她原来的生活确实很糟糕。

只是她采用的方法错了。

但就像书友们说的,“她别无选择啊”,“生存面前,道德不值一提”,“都活不下去了谁还考虑那么多?”……

抛开裴东骏妹妹的身份,单纯作为一个局外人,宁安觉得,赵春兰有错在先,裴东骏被她赖上,确实倒霉,但裴东骏并不是真的毫无反抗的余地。

就算在大队的时候,顾及各方名声和战友情谊,他不得不答应迎娶赵春兰,但他完全可以把这当做权宜之计,离开大队以后再想别的办法安置她们,不一定非得结婚。

如果说裴东骏提出了其他方案,能够彻底改变赵春兰的处境,赵春兰同意了,并且为之前算计他的事情赔礼道歉,感谢他的帮助,那就说明赵春兰这个人不算坏,她之前犯下的错确实是有苦衷的,也算把她洗白了。

哪怕他们在后续的接触中发展出了感情,也是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

如果裴东骏提出了方案,可赵春兰不答应,死活要赖着他,那大家也可以光明正大的批判赵春兰,为了自己过好生活强迫别人,这绝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行为。

可是,有那么多解决问题的办法,裴东骏一个也没有想。他自然而然的就接受了和赵春兰的夫妻关系,自然而然的就开始和她培养感情。

他是没长脑子吗?

宁安觉得,整个剧情都有点拧巴,主打一个不上不下不清不楚。批判女主吧,她确实有苦衷,理解她吧,她又确实做错了事。这个污点始终伴随着她,让人如鲠在喉。

男主的表现更是让人一言难尽。那可是他刚刚牺牲的战友的妻子啊!

就很难评。

或许,这也是某种形式的情投意合吧。

宁安不担心裴东骏和赵春兰的事能像剧情里一样刺激到夏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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