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大经**2
三、以礼行事,办事亦成
“博爱谓仁”。仁爱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内容。那为一种对他人的感情,这种感情一方面出于血缘关系,另一方面出于阶级关系,并由此推广到各个阶层的人。
曾国藩最初出山办团练,是以丁忧侍郎的身份来“入
局”的。丁忧是为他母亲守丧,按儒家的礼制,无论官做多
大,必须尽孝道,为父母守丧三年(实际是二十七个月),
在此期间,朝廷要开去官缺,但仍享有原官品级的待遇,服
丧期满,再到中央重新任职。也就是说,曾国藩有的是二品
侍郎的虚衔,他这个“官”是虚职。同时,他又有“在籍”
的身份,因为他的母亲病故于原籍,曾国藩在家乡守丧,因
而又有了乡绅的身份。但他这个乡绅的身份也是虚的,因为
他一旦服丧期满,又要离开湖南重返官场。而那些退休的官
员才是真正的乡绅。就此而言,曾国藩的“亦官亦绅”都是
虚衔,这就是他经常谈起“非官非绅,办事不灵”的原因。
曾国藩早在衡阳练军的时候,常说自已是“非官非绅,
办事不灵”,而刘蓉却说:“我看这句话要倒过来说,应该是
‘亦官亦绅,办事必成’。侍郎公曾经有为官的身份,在朝廷
上的影响绝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而侍郎公如此体贴民
情,与我们这些书生能打成一片,也不是一般当官的人所能
做到的。现在这支上万人的队伍,主要还得靠侍郎公。”
曾国藩听了这话,并不表态。他作为湘军统帅是很自然
的事情,他也不用推辞。倒是刘蓉说他“亦官亦绅”,好像
让他感悟到自己的身份也有其特定的优势,他今后应该想方
设法发挥这种优势。
首先,第一个“有利”条件是:“非官非绅”的身份使
曾国藩没有封疆大吏肩负的守土之责,从而“逃避”许多罪
责。在太平天国发展前期,声势浩大,势如破竹,江南几乎不
为清廷所有。而丢弃城池是地方官的大罪,湖南巡抚骆秉璋
等人都受到革职查办的惩处,甚至有不少钦差大臣为此受到
斩首的严惩。曾国藩出山之初,因为无实权,因此叹息“办
事艰难”,但他也因为“在籍侍郎”这块挡箭牌使自己免受
清廷的惩处。等到太平天国势衰,曾国藩手中又有实权,也
就不再慨叹“非官非绅”的身份之苦了。
其次,曾国藩以“官”的身份,打通官场,以博得当地
官员的好感及支持。为此,他跟比自己小二级的衡州知府以
“兄”相称。衡州知府陆传应在曾国藩到来之前已有巡抚的
札文,照例开城相迎。知府官位仅是从四品,比曾国藩的二
品大员低了二级,但曾国藩并不以高压下,照样以“兄”相
称,给陆知府的印象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