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
村里这事,你想好帮还是不帮没有。
”
这话问的很有意思。
终究是读过书,沈忆梅显然要比更多人知道自家哥哥有多大本事。
就那条项链,怕是就足够解决所有问题了。
哗啦——
凉水变成了温水,不一样的温度让人感觉特别舒坦。
沈建南笑了笑。
沈庄差不多一千户人,一个人一亩四分地,不算黑户,整个生产队大概有一千亩地,如果加上荒地河田,得有两千多亩。
在庄里人眼里,这些地,确实不足以维持生活。
但有着不同的眼界,沈建南很清楚,其实这两千亩的土地,养活一个镇都绰绰有余了。
哗啦——
温热的感觉再次从背上传来。
沈建南转过身,望着从天上掉下来的妹妹,戏谑道。
“这事,看缘份。
”
这种事也看缘份?
沈忆梅怔了下,没理解沈建南什么意思。
“忆梅。
我好了。
你洗不洗,我帮你也搓搓背。
”
咚——
一个不重的拳头锤到了沈建南胸口,沈忆梅拿着脸盆气哼哼走了。
沈建南大乐,心里那种吃味的感觉散去不少。
但接着,这货就感觉不对。
就算那样,特么也是自己跟自己啊。
农村的夜没有光污染,少去了绚丽灯光影射,月光也似乎要比城里皎洁的多。
屋里,没开灯,但透过窗户的光辉,依稀可以看清床上的一切。
躺在床上,沈建南望着凄迷的圆月出身着。
之前他随口一句试探,李秀月的反应说明了很多东西。
这位母亲,对于离开家乡有一种排斥和畏惧感。
作为人子,不能去强求什么。
所谓孝,不能有自己的意愿去主导一切,帮沈庄的理由就等于又添加了一份,等九鼎饮料吞掉天府,沈庄这两千亩土地就能成为九鼎饮料的一个基地。
现在,就差缘份了。
“哥。
”
一声呼唤,唤回了沈建南的出神,但接着,这货就再次一怔。
刚洗完澡的沈忆梅着一件单衣,是沈建南随身带回来的男款白衬衫,映着银辉色月光,胸口的钻石项链反射着梦幻色彩,若隐若现,一头湿漉漉的长发披散在肩上,随手拨弄时,像是从天上堕入人间的嫦娥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