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不是一个朝秦暮楚的人。
虽然内心是站在金几岁这边的,但是谁更合适王太卡,其实她看的清楚。
起码在金鱼眼里,最合适王太卡的人,或者说从生活事业的节拍上,和王太卡最登对的,就是蠢卡,也只有蠢卡一个。
因为在完成偶像梦想之后,现在的蠢卡是一心想当郑总裁,随时可以退团退圈。演技也当不了演员,更无所谓恋情宣布。而且还有做公司的野心,能和王太卡一起打拼。这两个人是现实意义上,真正志同道合的人。并非只有感情那么简单。
当然,这不是说两个人的感情淡。只是在有感情的基础上,竟然还有事业的志同道合。甚至连偶像事业都可以舍弃,这在别人身上是不可想象的。
最重要的是,性格。相比较于努娜、充儿、知恩酱她们来说,蠢卡其实是最像小女人的。
连知恩酱那么软萌的性格,都要在王太卡面前喊出:“我不是想要你背后的安逸,我想和你站在一起,并肩前行!”
这样的话蠢卡是说不出来的。她有自己的事业心,她想当郑总裁,但是这不妨碍,其实她是一个温柔的小女人。
就像此时。
蠢卡画完了衣服的设计,把笔一扔,转头看到王太卡面无表情的看书。
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也许是脑子一抽,也许是觉得事已至此,索性就豁达一点,于是就径直坐在了王太卡的身边。
然后,她侧身躺下。
躺在了王太卡的腿上,懒洋洋的样子。阳光洒下,照在脸上暖洋洋的,她瞪着微泛黑琥珀色的瞳孔盯着王太卡看。
蠢卡想着,这家伙似乎变帅了,还是自己心态有了什么可耻的变化?
也许是穷人的绅士一文不值,富人的流氓却异常迷人?但不管怎么说,王太卡的权势可以支撑他神经病发的疯,支撑他的任何性格,即使是变态。
这么想着,看来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啊。蠢卡竟然露出了呆呆的笑,她其实一直都是个笨蛋,如果不是有个操心的妹妹,她何尝不想傻乎乎的过下去呢?
但想起这件事,心中还是隐隐作痛。她还是没办法走过那个台阶,如果王太卡选择她,就必须放弃囧晶,这是底线。
所以直到现在,两个人仍然没有做突破尺度的事情。
即使如此,现在这样的动作,也不是朋友能做的。
蠢卡叹了口气。
王太卡反应过来,问道:“叹气什么?”
“我好像总能把一件事给弄糟。”蠢卡抿抿嘴在,转移话题问道:“在看什么?”
于是王太卡给她读书里面的内容:“鲁迅为什么要写《起死》?也许,他要唤醒沉睡的人生。庄子为什么要给五百年前的骷髅‘起死’?也许,是要他重新生活一次。人生虽然艰难,生命毕竟可贵。庄子认为人生应该像鹃鹏展翅,扶摇而上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
看到书封面上的古怪图案,蠢卡说道:“你说,如果是站在正义的一方,无论用什么手段,都可以被理解和原谅,是吗?”
王太卡伸出手,在蠢卡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说道:“不是,应该说,只要最后我是赢家,那么我就是正义的一方,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