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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第1页)

事情开始变得出乎意料起来。

宋其松收回右手,掌心仍停留着对方手心的温度,但耳边持续的沉默在不断告诉他

——他听不到面前这个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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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倒退回半小时前。

a市的日落显然比南方更快,宋其松上车时太阳还挂在半空,幽幽散着热气,而到他下车时,太阳已经没过山的半截,夕阳就这么沉了下来。

表哥正准备帮他把行李箱搬出来,宋其松先前一步握住箱把手,他说:“我自己来就好。”

向时齐拨开他手,自顾自把箱子拎下来:“哪儿能这么客气?不就才几个月没见,就跟我这么生分了?”

说是几个月,其实已经整整过了半年。

宋其松幼时基本上就跟着表哥一起长大,关系说不上坏,只是父母离婚后他们联系也逐渐变少。

这会儿再见全是因为他录取通知书下来了,考到了a大,正好也是向时齐的母校。

向时齐今年大四,课表全空白,正在他爹公司上班,这套房早在他开学时就买下,为的就是养他那只叫里奥的拉布拉多,而现在多了个新用途,就是成为宋其松暂时的歇脚地。

“我跟你说里奥看见你绝对还能记得你,之前给他看你照片时他还——”

话音戛然而止。宋其松顺着他的视线望去,楼下便利店的门帘正稍稍被掀开,门帘后隐约透露出一道白色身影。

下一秒感应铃响起:“欢迎光临。”

看见来者向时齐立马转了话头:“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来者没接话,只是耸了下肩,双手插在卫衣兜里,卫衣帽子也紧紧盖上,再加上阳光这时实在不给力,宋其松一时都没能看清他的脸。

但是他猜测这是原也,跟他哥从高中到大学难得维持关系到现在的绝佳损友。

这定语是向时齐自己加的,在车上他就一直给他说之后可能会看见他朋友,说他朋友性格可能有一点点怪,但绝对好相处。

宋其松对他哥的朋友没有任何探究欲,甚至他觉得在他哥这里的这段时间跟他高中的宿舍生活也不会有什么很大的不同。

性格再怪也不重要。

宋其松想,秉着自己向来的礼仪先伸出了手。

“你好,”宋其松尽力让自己显得温和,“我是宋其松,是时齐哥的弟弟。”

原也似乎愣了一下,盯着他的手过了几秒才回握:“我是原也。”

他说这话的时候顿了下,又跟着补了句:“是你哥的朋友。”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声音。

宋其松凝神,却发现耳边仍然是一片静默,直到对方收回手掌,他仍未听见任何同以往触碰掌心时响在耳边的心声。

好奇怪。

他从小学起就发现自己能通过触摸别人掌心读取别人的心声。

从此之后,宋其松每次遇见新的人,都会主动伸出手示好,通过触碰获得别人对他的第一想法,这招他屡试不爽,也基本上百试百灵——只是除了今天。

今天是宋其松第一次没有听见别人的心声。

“啊。”

原也动了动,低下头不知在兜里找什么,柔软的帽子顺着他脑袋耷拉下些,露出他毛茸茸的头发。

“给你。”

面前出现的是一根棒棒糖。

同时帽子也顺着抬起的弧度落下,紧接着露出一张清秀的脸,这脸看着乖巧,但表情却显得恹恹,尤其在加上眼下那两团乌青,看起来更像是什么熬夜打游戏打了通宵的网瘾少年。

这下换成宋其松有些发愣,他接过这根糖衣上印着牛奶咖啡味的棒棒糖,还没开口道谢,就听见原也接着说:

“欢迎。”

那声音一板一眼,像是比便利店前的感应装置还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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