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案继续。
周丞冷声道:
“今日,三司衙门会审武官赵都安奸杀民女苏红玉一案,现宣读案情。
”
左侧陪审席上,青袍大理寺丞何正起身,念诵卷宗:
“日前,有民女苏红玉叔父婶娘,擂鼓鸣冤……”
苏红玉?赵都安听到这个名字,脑海中,依稀回忆起一個女子。
昔日王家宴席上,曾献上歌舞,他印象很淡,只记得那女孩年纪不大,舞姿曼妙,是下过苦功夫的。
自己醉酒被推入房中时,对方曾试图撩拨他,却被身为舔狗的“自己”绑了起来,丢在一边。
离开王家后,便再没关注,更不知道,这个跳舞很好的女子竟因“自己”没碰她,而被王山迁怒,非但遭到暴力凌辱,更驱逐出王宅,不久后死去。
死后一年的今日,更因为要对付自己,而被周丞重新拉了出来,当做工具。
人命如草芥……
这时,何正宣读完毕,周丞喝道:
“带原告!
”
外头,有官差领着一对中年夫妻上堂,男的商贾打扮,女的面相刻薄。
此刻登堂,吓得“噗通”一声跪地,周丞和颜悦色道:
“尔等且将原委详细道来。
”
男人应声,好似早背好了台词般道:
“小人乃红玉叔父,红玉幼年父母离世,我们代为抚养,后送她去学歌舞,做了歌伎……偶然被富户王山相中,纳为妾室……”
堂外,不少人闻言微微皱眉。
在大虞,歌舞伎并非“妓女”,是真正卖艺的女子。
但虽如此,却仍是下九流的行当,这夫妻二人看穿着打扮,也非穷苦人,却将亲侄女送去当歌伎……可见亲情淡薄至极。
男人继续道:
“去年八月,红玉突然被王家奴仆送了回来,说在王山相公休了。
当时身上多有伤痕,明显是被玷污了,神情憔悴……我夫妻找人医治,本已转好,却不想后来莫名死了。
”
说这话时,赵都安注意到,许是牌匾威压作用,他略有心虚。
事实上,苏红玉送回时,的确遍体鳞伤,但他夫妻只恐其得罪王山相公,压根没去医治,吃喝都懒得送。
苏红玉病痛饥饿交加,才香消玉殒。
周丞又审问两句,道:
“传唤医师,仵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