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那白狗他见过,肥肥的,身上布料确实比自己的好。
李恒郁闷坏了,两世为人自己还没一条狗活得舒坦。
把衣兜翻过来,他十分光棍地说:「没钱,能吃软饭吗?」
王润文抱胸走过来,饶有意味地围着他转一圈,笑呵呵地嘲讽一句:「太瘦,杀了还没一只羊的肉多,不稀罕。」
说罢,她带着一副胜利者的傲然姿态,头也不回地走了。
李恒摸摸自己的胸前肋骨,着实凄惨,叹口气,出门跟上去说:
「老师,今天元宵节,我给你个机会请吃饭啊。」
王润文右手撩下头发:「我都可以当你妈了,去陪宋妤吧。」
现在正值饭点,楼道口鬼影子都看不到一个,两人像老朋友样子有句没句拌嘴,很快就从三楼下到了一楼。
「真不请吃饭?」
「不请。」
「我马上就是大作家了,将来肯定有无数人想跟我吃饭,到时候老师你就算想请我吃饭都得提前预约哟,可别后悔。」
「呵呵!」
「老师你该微笑,你这样笑太不近人情了。」
「呵呵!」
「算了,我去食堂了。」
「滚吧。」
两人在篮球场附近分道扬镳,王润文被一关系要好的女老师叫住了,有说有笑去了校外。
有心想蹭饭的李恒浪费一堆口水结果仍是没成,只能苦逼地往食堂行去。
…
这一届高三年级有15个班,900多人,文理差不多各占一半。
其实高二分科时,他的理科更强,物理每次考试就没低于过95分。
但他好像天生和化学不合。并不是觉着这门功课有多难,而是他最后一道大题从初中到高中就从没算对过。
离谱吧,一次都没有!
最后一题不是他不会做,也不是他不会列化学式子,就是纯粹地计算不出正确答案。
高一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他早早就做完了最后一题,眼看时间还剩大把,于是兴致勃勃地开始检查。
心病就在这一次彻底爆发。
最后的大题,他先后计算了9次,却戏剧性的得出9个不同答案。
看着改了又改的答案,他当时积攒已久的小脾气再也压不住了,气到用右手把试卷抓成一团,整个人差点发狂疯掉。
并当场暗暗赌咒:还算最后一次,要是第10次还算不对,老子今生不再碰化学。
结果不言而喻嘛,他选了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