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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章(第2页)

可做买卖赚钱,哪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上世纪90年代,人们每月的平均工资大约只有几百块。

但劳荣枝和法子英,每个月却要花掉一两万。

没有收入来源,再加上两个人生活开销很大,他们很快就花光了积蓄。

正是因为缺钱,劳荣枝来到了她熟悉的地方——KTV。

原本,她只是想当一个坐台小姐、赚点钱花。

可这点钱,哪里够他们挥霍?

缺钱、身边的人有前科、在灰色地带工作,此时的劳荣枝,想了一个「妙招」。

他们开始了初级犯罪——仙人跳。

第一滴血

仙人跳需要男女配合。

劳荣枝与法子英很自然地就明确了分工。

首先,劳荣枝负责在KTV物色合适的目标,他们把这个目标称作「猴子」。

随后,她把「猴子」带回他们的出租屋。

接下来就是法子英出场,挥舞着大刀逼迫对方交出钱财。

每次作案,他们大约都能收获七八万人民币,可谓「收入不菲」。

拿到钱后,法子英都会让劳荣枝先走。

分别之前,二人会先约好下一站城市,然后再去当地的第一人民医院会面。

由于一直辗转于大城市,劳荣枝见了些世面。

她向往大城市一掷千金的纸醉金迷,胃口也逐渐变大。

就像当初不满意300元的工资一样。

她向法子英抱怨:「这么点钱,哪里够花呀?一下子就花完了嘛!」

而法子英呢?

碍于「男人」的面子,也碍于自己的「英雄」形象,是绝不会说出「没办法」这三个字的。

于是,法子英与劳荣枝在犯罪的道路上,又开启了新的探索。

1996年5月,法子英和劳荣枝来到了南昌,租住在胜利路商贸大厦一楼的一居室内。

劳荣枝很快就化名「陈佳」在一家夜总会入职了。

她物色好的第一位「猴子」,名叫熊启义。

35岁的熊启义,在空调销售公司当总经理,还经营了一家大酒店。

一天上午,劳荣枝给熊启义打电话,借口修空调,将他约到了出租屋里。

人一进门,法子英就持刀上前挟持,再用绳索、皮带捆住了熊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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